工作动态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2017-03-10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

 

中煤建协字[2014]10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煤炭勘察设计单位:

       为激发广大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立足自主技术创新,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结合煤炭行业勘察设计人员特点,参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组织制定了《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各单位,本办法印发之前与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有关文件同时失效。

 

       附件:《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抄送:各省煤炭工业局(厅、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企事业部(2)、勘察设计委员会(1)、归档(2)、共印120

 


附件: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发广大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他们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立足自主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煤炭行业(部级)荣誉称号。评选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在煤炭勘察设计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

       (二)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6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煤炭行业勘察设计单位。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2项及以上煤炭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见备注),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4项及以上煤炭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见备注)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工程项目的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备注:包括煤炭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煤炭行业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矿井,或立井井深大于600m、斜井长度大于1000m或垂深大于200m的项目。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或省、部级工程类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五)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学术专著,或主编过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或主编过国家(行业)标准设计,或拥有工程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拥有工程相关的专有技术;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六条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时,不予受理: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受到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报人须经不少于2位本专业全国或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本专业没有大师的,可由相近专业大师推荐)书面推荐方可参加评选。每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届最多可推荐3名申报人,每位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届最多可推荐1名申报人。

       第八条  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见附表)、大师书面推荐意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论文、著作、设计作品简介、标准以及代表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表由申报人填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会同其他申报材料报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第三章 评审与发布

       第九条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成立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名单。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有关负责人、全国及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总工程师(或曾担任过总工程师)、大型项目负责人、业内知名专家等人员组成。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审分为专业组初评和综合评审2个阶段。

       第十条  专业组初评时,组织相应专业专家组成各初评组,各初评组专家数量不少于7人。各初评组专家审阅本组申报人员资料,采用合议形式排出名次,按最终评选名额的120%提出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议,人数为不少于15人的奇数。对通过初评的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本届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提名名单。各初评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并说明有关情况。得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2/3且排在前10位的候选人列入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名单。若得票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2/3的人数不足10名,不再补选。

       第十二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名单和基本信息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网站(www.cncca.org.cn )上公示1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对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四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名单通过审定后,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发文公布,授予煤炭行业工程勘察大师、煤炭行业工程设计大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四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五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有对申报人的推荐权和投票权。

       第十六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在申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时应优先推荐。

       第十七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组织的学术交流、工程建设标准、咨询评审等工作;在受聘单位积极发挥技术引领和人才引领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业技术讲座、研讨等活动,促进受聘单位技术进步;采用传帮带的方式,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后备技术人才。

       第十八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所在单位可对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给予奖励及提供相应待遇。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所在单位应发挥学术交流平台作用,为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鼓励煤炭行业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考虑由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进行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将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评审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评选工作。对违反评选纪律者,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二十二条  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投票表决,赞同撤销其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票数达到或超过评审委员人数的2/3时,可做出撤销其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决定并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发文公布:

       1、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受到行政处罚;

       3、因职业道德等原因有不少于6位全国或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联名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大师称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煤炭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请点击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